昨天在朋友那邊,聊到「關於那些年的體罰」
其實喔,在那個年代,體罰是常態,無法用現在的價值觀去評論。雖然我自己非常反對體罰。倒也不是什麼愛的教育之故,主要是因為我小時候被打很慘,但是一點用都沒用。
真正有幫助到我的,其實都是曾經好好勸我、輔導我的老師們。感謝老師。
可能六七年級生,都有遇到或聽說一些很誇張的事件。
例如:呼巴掌、打頭、跪著上課、歧視原住民同學、歧視講台語的同學。差別待遇(有補習沒補習的,老師態度有落差)
我自己遇到的就是課本、作業、考卷,從三樓的教室窗戶丟到一樓的花圃。然後要在眾目睽睽下撿回來。
其他就“只是”被打很慘、交互蹲跳跳很多而已。不過那個年代,誰沒被打呢?(遠目),不過我依舊耿耿於懷的是:某位老師會依據他當天的心情決定要怎麼打學生......,真的是蠻過分的。如果該老師當天心情不好,我們就慘了......。
差別待遇的老師,我倒是沒遇到。小學時,我雖然也沒在老師那邊補習,成績也不佳。但倒是沒有差別待遇問題(也可能是本來待遇就不好,自然不會更差😂😂😂)
不過我太太倒是有遇過差別待遇的老師。有去老師那邊補習的,跟沒去老師那邊補習的,老師對學生的態度,明顯差異。這個也是讓人頗為.........。
請問大家以前有沒有遇過、或看過各種誇張的處罰呢?
我特別想請教現在正在擔任老師的捧有,當年被體罰的經驗,對您目前當老師,有沒有什麼感觸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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